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印发〈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〉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川农领〔2021〕20号)文件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切实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挂牌的通知》(川农函〔2022〕202号)要求,市农业局下成立以杨强总经济师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督导组,对辖区的五个县(市、区)、三个市直园区开展了为期四天的现场专项督导。
专项督导组按照随机抽查的原则,在各地随机选取2-3个乡(镇),乡(镇)随机抽取1-4个村开展现场督导,共计实地走访督导5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。通过现场走访查看,所有现场督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悬挂集体经济组织牌匾。
通过现场走访督导,发现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悬挂牌匾位置不规范,牌匾规格、字体与所在村党组织、村民委员会、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匾不一致等问题。督导组已现场与辖区农业农村部门交换意见,限期整改。